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兌換 規則

說明:
  • 請依下表在家中自行分類,再拿至資收站,請先撥打里辦電話,以確認開放時段、資收站地址及回收項目等資訊;另瓶罐容器類請 先清洗、晾乾,避免造成環境汙染。
  • 資收分類方式係參考環保局清潔隊變賣資收物之分類方式。
  • 各資收站(里)考量場地空間、志工人力及變賣方式等因素,因此 回收類別不盡相同,實際回收類別請以各資收站(里)公佈為主。
項次 回收物品項目 說 明
1 紙類 廢紙 一般紙張、報章、雜誌及紙箱等。
廢紙容器 乾淨的紙餐盒、紙杯、紙碗等紙餐具及鋁箔包、紙盒包等。
2 塑膠類 塑膠容器 寶特瓶及一般塑膠容器,不含農藥容器及特殊環境用藥容器。
其他塑膠 裝蛋容器、塑膠托盤、杯蓋、塑膠盒、塑膠椅、乾淨的發泡塑膠容器,即俗稱之保麗龍免洗餐具(如餐盤、便當盒、碗碟、生鮮超市之托盤等)等項目。
3 包裝用發泡塑膠 包裝用保麗龍。
4 輪胎 腳踏車胎、機車胎。
5 玻璃容器 玻璃容器 (不含:魚缸玻璃、強化玻璃、平板玻璃)。
6 金屬 一般家戶產出之金屬容器及製品(不含:高壓容器、營繕或裝修材料、汽機車零件、機具零件或其他顯非家戶產生者)。
7 舊衣 指經過簡單清潔整理仍能使用的外衣、外褲(如泛黃、破損等不回收)。
8 雜項類
(需分類貯放)
照明光源 燈泡、燈管(破損者不回收) 。
電池 乾電池、水銀電池(鈕扣型電池) 。
光碟片 需去除光碟片外包裝。
行動電話及充電器
9 家電資訊類
(外觀須完整、不得拆解)
電子電器 廢電視機、廢電冰箱、廢洗衣機、廢冷暖氣機、廢電風扇。
資訊物品 廢主機、廢螢幕、廢筆記型電腦、廢印表機、廢鍵盤。
小家電 電鍋、電子鍋、烤箱、電磁爐、微波爐、吸塵器、家用飲水機、熱水瓶、熱水壺、音響、手提音響、收錄音機、電話、傳真機、桌上型複合事務影印機、電熨斗、吹風機、烘碗機、烤麵包機、果汁機、榨汁機、電火鍋、電烤盤、燉鍋、檯燈、電蚊拍、捕蚊燈、鬧鐘、時鐘、除濕機、電暖器、涼風扇。
備註:
  1. 黃金資收站服務對象為一般家戶,不得收受事業單位、營業場所或回收場(站)排出之資收物品項目。
  2. 各里收受之資收物品項目以現場實際收受資收物品項目為準。
  3. 可回收之資收物品項目,依本表採正面表列方式認定,本表未明訂之資收物品項目,環保局得拒收。
  4. 本表如有更動,以環保局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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