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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長 專區

一、申請程序及設置設備
 
(一) 申請身份:以里名義申請,里長為代表。
(二) 場地:里長應先自行覓妥資收站所需場地。
(三) 檢附文件:里長備齊下列文件後向環保局提出申請:
1、申請表(申請須知之附件1-請至「檔案下載」下載)。
2、場地使用說明書(附件2)。
(四) 審核:就里長提報文件進行審核,審查核准後始核發資收站證明。環保局得視實際需要,以上網公布方式 隨時暫停或恢復資收站申請。
(五) 設備設置:資收站基本設置設備為磅秤;作業可採紙本作業或資訊作業。資收站採資訊作業者,由環保局提供資收軟體系統安裝,里長需自行負擔硬體設備包括電腦、磅秤、收據機、條碼讀取器、網路及看板等。環保局可視經費狀況對初期設置者補助看板、租賃電腦、磅秤、收據機、網路等設備作為示範。
   
二、營運管理
 
(一) 開放時間由里長於資收站公告。
(二) 資收站相關水、電、網路費、綠美化、搬遷等相關費用由里長自資源回收金支應。
(三) 資收站作業所需人力由里長負責。
(四) 由環保局補助設備之資收站,其租賃電腦、磅秤、軟體系統、收據機等設備,環保局保固1年,保固期間於保固範圍內由環保局負責;保固期限後或保固範圍外之設備若有損壞,由里長負責(可使用資源回收金支付);另租賃電腦提供1年,期滿後由里長自行購置。
(五) 由環保局所提供之各項硬體設備,里長應負責保管維護。
(六) 里民於資收站留存之基本資料除於資收站使用,不得做為其它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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